美國GBC律師事務所位于美國芝加哥,全稱Greer Burns & Crain Ltd,主要業務之一是處理有關國際知識產權的法律訴訟,因為其對電商平臺上疑似侵權的賣家批量發起訴訟的規模之大、尤其對于中國賣家的起訴率之高,而令整個電商圈都聞風喪膽,這不僅因為它的訴訟要求嚴厲,更因為它以及其他部分美國律所存在“釣魚執法”的先例,讓不少中國賣家寸步難行。迄今為止,很多亞馬遜、速賣通、eBay、Wish等主流平臺的大賣家處處碰壁,受其“折磨”,更不要說中小賣家了。為更好防范GBC律所打假的侵權起訴,我們給大家帶來了套路解析和應對策略。

一、近幾年的侵權訴訟情況
要想掌握GBC職業打假的套路和防范策略,就要先從了解這一行業如何興起以及近幾年的侵權訴訟情況說起。這可以以2017年為侵權處理革新的分界點。
GBC在2017年之前是不參與此類的侵權處理的,當時解決侵權主要途徑就是訴訟。例如賣家侵權了匡威,匡威就會直接從投訴平臺投訴賣家侵犯權益,而平臺內部也會做相應的處理,比如強行下架或者扣分處理等,并不會嚴重到進行法律處罰和承擔刑事責任的層面。
2017年之后處理方式就大不相同了,像上面說的同樣的例子,被侵權方則會更多選擇法律程序,被投訴平臺會受到美國法院下發的訴訟,其中主要是會要求凍結賣家賬戶的資金,與此同時,賣家往往會掉入律所“釣魚執法”的陷阱中。類似案件中,wish和eBay是遭遇最慘的兩個平臺,除此之外,像Google,Facebook的流量平臺和速賣通,亞馬遜的購物平臺都曾有過悲慘美國法院起訴經歷。相比之下,東南亞、非洲、俄羅斯本土平臺從目前來說還是較為安全的。
但最讓人無奈又氣憤的是,現在最火的流量平臺和電商平臺以及收款平臺均來自美國,真的是令整個跨境電商圈都有種怨天不公又不得不任人宰割之感。而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,現階段我們中國的研制技術還有待提高,新型產品難以開發,尚且不成熟的市場也讓多數賣家和廠家向仿制品靠近,進而走向侵權蹭流量的道路。
二、TRO凍結后賣家該怎么辦
現在正處于中美對抗升級的國際局勢下,可想而知,GBC的侵權起訴行為的背后估計是有政治立場的支持,他們見不得中國崛起(這里是猜測的^_^)。
面對當前形勢,賣家如若不幸遭遇GBC的反侵權起訴,無奈被TRO凍結,不少賣家都經不住時間和資金的耗費,尤其對中小賣家而言,因此大多數賣家不得不選擇是否和解這一處理途徑(當然資金大的,一般會考慮應訴打官司)。
不同平臺對TRO的處理方式也不同,像wish和速賣通會凍結賣家部分資金,而亞馬遜則會通知賣家全部資金已凍結,賣的多凍結的多。如果賣家在凍結后不選擇和解,就會一直收到凍結警告郵件。此類郵件正是一種釣魚執法方式,它其中包含有要求賣家回應的信息,就會通過這種誘導賣家賠償更多資金,因此,忽略郵件是最好的選擇。賬號會在被凍結后的一兩個月內進行開庭處理,判決結果不出意外就是要求賣家上交巨額賠償金。此后三個月最多到第六個月后,以律所的套路,賣家還可能會再次被凍結資金,而讓人無奈的是,兩次凍結的金額是各自獨立的,不會一概而論。不過,不同賣家遭遇也不一定相同,有些可能只凍結了一部分資金,或者有賣家就這樣運營幾年,賬號還沒有被凍結,而有些就比較慘了,可能短短幾天里就凍結了全部的店鋪資金(不同電商平臺,凍結規則有些不一樣)。
如果選擇和解的話,賣家可以在初次被凍結后尋找一位專業律師,委托他和對方律師協商和解協議,如果是同一時期的同類訴訟案,就可以選擇組團請律師進行和解,并商討“認罪和解書”,一般情況下金額少的,和解金在500美金以上,但不超過2000美金,不過也不一定,要是起訴方對我們的資料和證據掌握度極高的話,和解金自然低不了。在和解金商討統一后,雙方差不多一個月左右就可以簽署和解書了,和解金有兩種選擇,分別是“電匯”和“平臺支付”,相比之下,電匯更快速便捷一些。但是在此之后投訴方需要向平臺請求撤訴,資產解凍所需要的時間不固定,從幾天到兩個月以上;
如果凍結資金較多,就算先多次和解,最終美國律所也會要大部分凍結資金,而且費掉很多時間去溝通,這種情況建議走應訴(需綜合評估律師費),只要資金能熬過2個月樣子,且預估計算直接和解總支出小于應訴總支出,是非常建議走應訴方式,否則豈不是滋養了他們,讓他們更加肆無忌憚…

三、如何快速解決GBC的控訴?
面對GBC的控訴,賣家首先要提前做好思想工作,全面掌握店鋪的概況,并且對自己損失的可能性要有一定的預判,在此基礎上決定是否和解。這里有兩種參考方式,第一種是選擇和解,就是當店鋪或者旗艦店直屬于自己名下,并且收入的大部分來自被控訴店鋪,這種情況下選擇和解所需成本大約是店鋪半個月的收益。第二種,如果店鋪規模較小,月收入也較少,那么凍結該店鋪的損失也不會很大,就可以選擇拒絕和解,順其自然等待結果,賣家甚至還可以在再次凍結前大膽沖一波,大力推銷一波店內產品(這里為非亞馬遜平臺,因亞馬遜平臺凍結是后續賣的錢都處于凍結狀態),運氣好一些的話,可能并沒有所謂的二次凍結,這樣豈不是賺回本了嗎?不過這就需要賣家自己把握時機調整戰略了。但是有人會問,如果不采取任何回應,需不需要上升到法律層面,這個回答暫時無法解答,因為暫時還沒有發生此類案件,可能需要也可能不需要,這就只好等有了案例再進行分析了。
四、賣家該如何防范GBC的起訴
根據各種平臺上的案例發生率總結出來,亞馬遜案發比最少,速賣通較多,eBay和wish就更多了。如果想從根本上避免GBC,就要提高貨源仿品的辨別能力,無論在產品選擇是還是在新品上市上都需要謹慎辨別都要搽亮眼睛。這方面亞馬遜做的就很好,對賣家產品選擇的嚴格,就是對自我平臺管理的嚴厲,因此GBC案件就不多(不過近年來,亞馬遜平臺侵權賣家呈現增長趨勢)。但是像eBay和wish這種案發比比較高的平臺,因為它不能做到精確選品,反而是鋪貨運營,所以受GBC的可能性自然就高了 。
第二種防范工作就是搜尋ERP中被高頻控訴律所所標記的買家,然后將其賬號導入在賣家自己的黑名單里。
還有一種防范策略就是遠離美國市場,規避涉及美國領域的市場,但在全球化進一步發展的國際背景下,遠離美國市場,也是對店鋪經濟發展的一種阻礙。另外,就目前科技持續全面化發展的情況下看,各個平臺的全能性也不斷提高,如果徹底屏蔽美國市場,也不是很現實。
(文章來源于互聯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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